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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和内容

来源于 欧荣教育网 2024-01-13 00:20

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和内容

一、评选条件

1. 热爱教育事业,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
2.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,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。

3. 申报人员必须是在教学一线任课教师,并具备本科以上学历。

4. 必须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。

5. 具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,近三年内在教育类C刊物上发表过论文。

6.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(1)获得过县(市、区)级以上荣誉称号;(2)参加过县(市、区)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、基本功比赛并获得过奖励;(3)参加过教育学术团体并获得过荣誉称号。

二、评选内容

1. 课堂教学水平:参评教师需提供近三年的教学计划、教案及教学并提交所任学科的完整教材。由评委根据教材内容,现场抽题,参评教师现场授课,评委根据参评教师的授课情况,对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进行评估。

2. 教学成果:参评教师需提供近三年的学生成绩报告单、学生获奖情况统计表以及反映自己教学成果的其他相关材料。评委根据参评教师提供的学生成绩报告单和获奖情况统计表等材料,对参评教师的教学成果进行评估。

3. 教育科研能力:参评教师需提交近三年自己在教育科研方面的成果,包括发表或获奖的论文、论著等。评委根据参评教师提交的论文、论著等材料,对参评教师的教育科研能力进行评估。

4. 师德师风表现:参评教师需提交近三年自己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情况报告,包括关心学生成长、为人师表、爱岗敬业等方面的事迹材料。评委根据参评教师提交的事迹材料,对参评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评估。

5. 其他业绩材料:参评教师需提供能够反映自己业务水平和能力的其他相关材料,如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经历证明、获得荣誉称号的证书等。评委根据参评教师提交的其他业绩材料,对参评教师的其他方面表现进行评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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